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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豪利棋牌骗局    发布时间:2025-04-28 09:09:45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

产品详情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9,070,9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216,822.8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1,216,822.8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648,242.75元的30.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年,中国天然气行业在复杂多变的全球能源格局中稳步前行,延续了2023年恢复向好的态势,展现出结构优化、改革深入的发展形态趋势,为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1.国内天然气消费量呈现正增长。随着国内经济的进一步恢复和能源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2024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0.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重回快速增长轨道。从消费结构来看,多元化特征明显。城市燃气领域,气化人口持续增加,居民生活用气需求稳定增长;交通领域,LNG重卡销量延续火爆态势,带动天然气在交通燃料市场的份额逐步扩大;工业燃料方面,经济的向好发展拉动工业用气迅速增加,企业开工率提升使得天然气作为清洁高效燃料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发电领域,天然气发电在补位水电、应对极端天气下电力需求激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供应端国产气和进口气实现双增长,供需偏宽松。据国家能源局统计,全年天然气产量2464亿立方米,较2023年增长6.2%,连续8年增产超百亿立方米。进口气方面,2024年天然气进口量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全年进口天然气13,169万吨,同比增长9.9%,约合1,700亿立方米。其中,管道气和LNG进口量分别为5,504万吨、7,665万吨,较2023年分别增长13.1%、7.7%。进口来源更加多元化,土库曼斯坦、俄罗斯、澳大利亚、卡塔尔等国家和地区是主要进口来源地。

  3.市场价格呈现波动下行趋势。随着中国天然气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动性日益增强。随着天然气资源供应能力不断的提高,天然气市场呈现出了明显的价格弹性,2024年国内天然气市场行情报价呈现波动下行趋势。

  4.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2024年,国内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步伐加快,西气东输四线、中俄东线等重点项目相继投产,全国长输天然气管道总里程超12万公里,管道年输送能力进一步提升。管网相互连通工程持续推进,“全国一张网”格局逐步形成,有效提升了天然气资源的灵活调配能力和管网互供互保能力,降低了资源调配成本,提高了供应效率。LNG进口能力明显地增强。2024年,国内多个LNG接收站项目取得重要进展,全国运营的LNG接收站数量达到34座,总接收能力提升至1.5亿吨/年以上。

  宏观政策方面,国家在天然气利用管理、特许经营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发力,完善和优化了行业法律和法规体系,为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天然气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1. 3月28日,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等部委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对特许经营领域突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制度设计,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效力。

  2. 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制定并公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范本(2024年试行版)》,加强了对特许经营权排他性的保护及对项目公司的限制,细化了特定监管事项和措施,严格了运营服务计量的要求。

  3. 6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坚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协同、有序发展,更看重市场拉动需求的转变,推动需求有序发展,为天然气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在能源结构调整政策引导下,天然气作为清洁低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不断的提高,产业高质量发展空间进一步扩大。

  4.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弥补了此前能源法律体系中缺少基础性、统领性能源法律规范的空缺,更是为今后的能源发展、能源安全保障奠定了方向,也为各能源单行法、地方能源立法做出了指引。

  公司成立于2002年。2019年6月完成控制权转让,由民营上市公司变为山东省国资委控制的国有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燃气主责主业,围绕“城镇燃气(含长输管线)、LNG业务、装备制造、分布式能源”四大业态持续完善天然气全产业链布局,纵深推进蒙东战略。

  目前,公司主业以LNG业务和城镇燃气运营为主,燃气设备制造和分布式能源为辅。各业务板块经营模式如下:

  1.城镇燃气业务包括城镇燃气运营和长输管线业务。城镇燃气运营主要是提供城镇区域内燃气供应、城镇管网建设及客户综合服务业务,具体可分为城镇燃气销售和城镇燃气安装。其中城镇燃气销售指从上游供应商购入城镇燃气气源,经处理后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城镇燃气安装业务是指为燃气用户更好的提供燃气设施、设施安装入户服务,并向用户收取相应的安装费及燃气设施建设费。由淄博绿周、高密豪佳、曹县启航、雅安水发等六家公司,提供城镇区域内燃气供应、城镇管网建设及客户综合服务,业绩主要来自于当地管道燃气供应与服务。2022年,公司完成收购通辽隆圣峰和铁岭隆圣峰51%股权、参股岷通天然气,开始涉足城镇燃气业务上游天然气长输管线业务,该业务主要盈利模式为修建、运营长输管线,从中石油“哈沈线”、“中俄东线”采购天然气直供下游优质工业用户和城镇燃气公司,业绩主要来自于管道燃气供应与服务。2024年,公司城燃新增合同气量13.02万m3/日。

  2.LNG业务主要经营模式是通过管道接收中石化等天然气供应商供应的天然气,在本公司的液化厂将这些天然气液化,产出液化天然气(LNG)及附属产品重烃、氦气销售给客户。2024年,公司LNG产量19.76万吨,同比增长2.06%;

  3.以天然气发电为主的燃气设备制造,主要是做燃气发电相关的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领域相关这类的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为天然气输配提供压力调节系统和天然气发电提供预处理系统。产品有燃气输配系统、燃气应用系统和备品备件三大类。该业务版块主要是采用“订单式”经营模式,根据上游客户的具体应用需求来做系统工艺设计(功能性设计)、机械集成成套设计、标准设备选型和非标设备设计,根据上述设计的具体方案采购所需原材料,按照生产的基本工艺要求进行加工制造,将各类设备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组装在一起,并经过检查、检验及测试,将产品销售给客户。2024年,大连设备新签合同额2.6亿元,同比增长6.96%。

  4.分布式能源综合服务业务,主要提供从项目开发、投资、设计、安装、调试和运维一站式综合服务。目前正在运营的两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均采用的是BOO模式(建设、拥有、运营),由水发新能源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为用能单位持续提供电力、热能(蒸汽、热水)和冷能综合服务。2024年,公司收购胜动燃气100%股权,补齐了分布式能源板块业务短板,拓展了低浓度瓦斯发电运维服务、发电设备销售、合作建站等业务。2024年,公司分布式能源发电量10.19亿kWh,同比增长1.6%。

  2024年9月份同一控制下合并山东胜动燃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对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数据来进行追溯调整。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000.01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20.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264.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46%。基本每股收益0.2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4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11%,较上年增加1.2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 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869,188.06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9,070,9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216,822.8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1,216,822.8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2,648,242.75元的30.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符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列入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但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或公司)目前四大业务板块包括城镇燃气运营(含长输管线业务)、LNG生产销售、以天然气发电为主的燃气设备制造以及分布式能源综合服务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股东包括: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集团)、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控股)、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

  为提高决策效率,适应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要,本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一般采用年度预计合同总金额,在预计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如超出预计范围公司将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相应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赞同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做到合理预计,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132,185万元。除预计情况外,若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先磊、闫凤蕾、李启明、穆鹍、黄加峰、刘坤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25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依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真实的情况提前做到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2025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能够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应回避表决。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在2023年12月29日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4年5月31日)期间,新增两项关联交易事项:一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曹县水发启航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启航)向关联方曹县东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东合)采购天然气并支付相应的管输费不超过2000万元;二是为促进有序竞争环境的构建,曹县启航基于不同燃气公司的管网相互连通的条件向曹县东合销售部分天然气不超过500万元。(详见公司2024-003号公告)

  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116,742.00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借款余额及支付担保费用合计101,15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租赁资产费用合计5,0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租入资产费用10,512万元,向关联方收取托管费用80万元。(详见公司2024-012号公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在2024年9月28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三项,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胜动燃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动燃气)向关联方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动集团)收取技术服务费和采购配件、机油费用190万元;二是胜动燃气向胜动集团、水发东方(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东方)采购发电机组3000万元;三是胜动燃气向关联方北海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燃气)收取劳务费1000万元。(详见公司2024-044号公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在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新增的一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即胜动燃气向胜动集团采购发电发动机组2000万元。(详见公司2024-055号公告)

  根据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梳理情况,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本公司对2025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做合理预计,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132,185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借款余额及支付担保费用合计101,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租赁资产费用合计6,45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租入资产费用24,650万元,向关联方收取托管费用85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供排水、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城市防洪、垃圾(固废污泥)处理处置及生物质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工程及水利相关的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经营管理、设计咨询、招标代理;物流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医养项目、水利发电项目投资运营;旅游开发;农业种植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涉水产品及设备加工制作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水资源调配、供排水、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城市防洪、污水处理工程及与水利相关的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设计咨询、招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热力生产和供应;特定种类设备制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医疗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茶叶制品生产;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供冷服务;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作的产品制造;木材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安防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蔬菜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中草药种植;香料作物种植;工程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管道燃气经营、瓶装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燃气设备、燃气具销售、燃气经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试验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余热余压余气利用研发技术;电机制造;新兴能源研发技术;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汽轮机及辅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特定种类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五金产品零售;陆地管道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园区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招生辅助服务;物业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销售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研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营销售卖;食用农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纸制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金属材料、五金器材、仪器仪表、建筑材料、厨具及配件的销售,其他国内贸易(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策划、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水利发展大厦二层21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品花卉销售;广告设计、代理;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餐饮管理;家政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酒类经营;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3708-1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市场调研(不含涉外调查);物业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业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巨野河街道大正路1777号生命科学城13号楼一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AI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版权代理;商标代理;标准化服务;认证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互联网安全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普宣传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控制管理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农业管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水文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通信设施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汽车销售;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平面设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停车场服务;家政服务;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家具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水资源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营销售卖;水泥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专业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业务;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测考察;检验测试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保险代理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施工劳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鹏湾路45号东办公楼一楼102室2024-2977(A)(集中登记)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民用核安全设施安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销售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申港大道33号金融大厦主楼301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水发集团系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水发控股、燃气集团系水发集团控股或全资子公司,亦为本公司股东,另外的关联方均为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控制公司。

  关联方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资信良好,具有非常好的履约能力。济南岷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水发众兴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鑫金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天辰双联投资有限公司、水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水发透平动力设备(大连)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系水发集团控股下属公司,资信良好,具有非常好的履约能力。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水发集团、水发燃气集团、水发控股、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上市企业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反担保等各类财务资助,帮助上市公司调整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燃气公司间相互连通,通辽隆圣峰向岷通天然气提供管输服务,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曹县启航向曹县东合销售富裕的天然气;通辽隆圣峰向岷通天然气、曹县启航向曹县东合采购天然气及相关服务。胜动燃气向胜动集团收取技术服务费和劳务费;胜动燃气向胜动集团、水发东方采购发电机组及配套配件、机油等;胜动燃气向北海燃气收取劳务费。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鹏工业城73#的部分土地、厂房及相关设备租赁给水发透平动力设备(大连)有限公司,并向水发透平采购设备维修服务。公司租赁关联方山东水利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并配套发生相应的物业费用、机房管理费用及其他公用事业费用。向关联方采购包括人才服务、部分工程项目施工及配套监理服务。为避免同业竞争,水发集团将旗下的燃气类企业托管给公司,公司按年度收取托管费用。

  1.对水发集团、燃气集团向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所产生的成本,将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依据市场情况,比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方式确定。

  2.水发集团、水发控股、水发燃气集团、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拟向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授信做担保,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按照实际发生的担保额的1%。~1.5%/每年收取担保费用。

  3.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隆圣峰向岷通天然气收取管输服务费的定价系基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居民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规定的供气价格并参考了历史交易价格,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向岷通天然气采购,价格是参考通辽隆圣峰与中石油内蒙分公司采购价格结合市场真实的情况确定,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

  4.公司控股子公司曹县启航采购关联方曹县东合、水发东方天然气交易或向曹县东合销售富裕气量的定价与历史价格保持一致,同时会参考交易当时市场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

  5.公司全资子公司胜动燃气向关联方胜动集团、水发东方采购发电机组及配套配件、机油等,以及向关联方北海燃气收取劳务费,均根据双方历史交易价格并参考市场上第三方交易价格综合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与历史价格保持一致,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

  6.公司接受水发集团为避免同业竞争的公司托管,托管费用按照被托管公司审计后年度营业收入的万分之五计算,与历史定价保持一致。

  7.公司租赁给关联方厂房、房屋和公司租赁关联方的房屋,接受劳务外包服务、工程项目施工服务以及配套监理服务均参照四周旁边的房屋租赁价格及公用事业收费价格和同类劳务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服务价格确定,价格公允。

  水发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向本企业来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帮助上市公司调整资本结构,平衡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推动上市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天然气、收取管输服务费,销售富裕气量等是不同燃气公司的管网相互连通条件下实现各公司天然气供需平衡的必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和发展公司主业,有效控制其开展主营业务的成本,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从而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向关联方胜动集团采购发电、发动机组及配套配件、油品及服务,是确保公司分布式能源发电业务稳定运行;向关联方出租闲置厂房可以盘活固定资产,且不影响租出房产土地用于为公司银行借贷提供抵押担保。向关联方租赁房屋也是为满足公司总部在济南办公的基本需要,部分工程项目施工和配套监理服务系公司收购曹县启航公司之前即发生的业务延续。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发展、未来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股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为支持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控股)及其关联方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资管)和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做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担保期间依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本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上述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1%。~1.5%/年向前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本次公司接受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融资做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上海资管为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授信做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担保期间依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拟为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为本公司的以上担保提供保证担保作为反担保,具体如下:

  1.担保范围为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为本企业来提供的所有担保事项中,本公司需向债权人偿付的债权本金、利息支出、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费用,以及担保方为本公司实现本反担保权利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公司每年将按照业务签署担保协议的时间,向担保方支付担保金额1%。~1.5%/年的担保费。

  2.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在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向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主张承担担保责任,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可直接向本公司索赔。本公司承诺,在收到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关于已为本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一次性支付其为本公司履行担保责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额。

  3.反担保期间为自反担保函出具之日起至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为本公司履行完毕担保责任之日后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制股权的人为公司贷款做担保并由企业来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赞同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担保事宜向其提供反担保,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1%。~1.5%/年向前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朱先磊、闫凤蕾、李启明、穆鹍、黄加峰、刘坤回避表决。

  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为公司融资做担保,有效解决了公司融资担保的问题,满足了公司的资金需求,支持了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不存在影响企业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本次担保费率参考市场标准,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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